【100个创业法律小学问】033 一篇文章读懂创业扶持政策
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就目前而言,小微企业已然成为我国占比例最大的市场主体,为新常态下的经济结构转换提供了新动能。为此,国家也不断的出台新的政策进行扶持。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小微企业从属于中小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中小企业又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小微企业以行业类型不同划分为十六种,分别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等。根据不同的行业,分别作出了更为细致的划分规定。其中近年来初创企业选择较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标准分别为:
餐饮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有一个相似概念:小型微利企业,其认定标准为:
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需要同时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型微利企业,大多数小微企业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在具体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与小型微利企业存在一定差别。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3.《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对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营业额为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4.《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
5.《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小微企业征税的各项标准统一提高到了10万元。
敲黑板了!!近期两项重要新规定!!!!
1. 2017年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案。4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规定被写入其中,上升为法律规定。修订后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第二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投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中小企业按照市场需求,推进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
修订后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新增的4项税收优惠规定其实在我国早已实行,但是此次上升为法律规定后,一方面落实了税收法定原则,另一方面也稳定了中小企业对税收优惠措施延续的预期。
2.2017年11月,财政部发布通知称,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高新技术企业
近年来,高技术企业的发展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越来越明显,这一批掌握着高精尖的技术,站在行业的最高点的新型企业逐渐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国家与地方也纷纷出台各类税收、人才、融资、上市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不存在复审,一旦过了三年有效期,都需要重新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1.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为公司人才申请安居购房补贴,申请标准为两年一次,每次一位,需要是公司的高层人才,补贴标准按申请企业所在地上年商品房均价补助,不分面积大小,不过补贴金额会因地域不同而有所不同。
3.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500万元以内的部分免征其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高新技术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由于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置产。
5.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其中研发费用卫星城无形资产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按照企业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可以享受各区规定的相应补贴,具体按公司归属地不同费用也有所不同。
7.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8.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优先批准股票上市新三板。
9.高新技术企业是申请众多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10.高新技术企业在办公用地以及工业用地审批时有优先权。
泰和泰黄晓玲律师专注金融证券、房地产、民商事诉讼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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